可以去。周六去过一次,过两天是周一,已经不是在同一个星期了。
深圳户籍居民可以办理一年多次签注,但(按2015年4月13日新出台的规定)一周只能去一次,称作"一周一行"。持用“一周一行”签注的深圳市户籍居民可在每个自然周的周一至周日前往香港1次,每次可在港逗留7天。原“一签多行”签注在签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在深圳市试行户籍居民赴香港“一签多行”的政策是中央政府根据香港特区政府的请求而推出的,为香港经济发展、扩大就业和增进两地民众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内地居民赴港旅游人数的不断增多,内地与香港出入境口岸压力增大,赴港旅游人数与香港旅游承载能力的矛盾日益显现,针对上述问题,中央政府作出了优化调整深圳市居民赴香港个人旅游政策的决定。
因探亲、从事商务活动或其他特殊合理事由需多次往返香港的深圳市居民,可按照有关规定,持能证明相关事由的证明材料向深圳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多次有效赴香港“探亲”“商务”和“其他”签注。
首次办理须本人至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申请材料有:
1、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2、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2寸淡底色彩照2张(也可现场拍照,费用自付)。
4、同时分别申请赴香港、澳门的签注。只去香港则申请香港签注,只去澳门则申请澳门签注,如果香港、澳门都去,则两地签注都要申请。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首次或非首次申请)。但均不含邮递日(一般在五天左右)以及节假日。
【费用】《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80元;一次往来签注,每个15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30元。
扩展资料:
证件有效期
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5年。2014年9月15日,全面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规定,成年人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对未满16周岁的仍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有效期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签注分为6个种类,即个人旅游(G)、探亲(T)、商务(S)、团队旅游(L)、其他(Q)、逗留(D)根据申请事由分类签发。其中香港G签和L签的有效期都为:3个月1次、3个月2次、1年1次、1年2次四种有效签注。
澳门签注只有3个月1次、1年1次申请。签注规定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一进一出算一次。
签注有效期的解释
以1年1次为例,不是表示1年内只能去1次,而是指该签注的有效期为1年,在1年以内往返过港澳后,还可以再次申请签注,申请次数没有限制。如果1年内不去,则该签注过期无效,可再次申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