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到一万所有的数字依次写下来,
罗马数字就有下面七个基本符号:Ⅰ(1)、Ⅴ(5)、Ⅹ(10)、L(50)、C(100)、D(500)、M(1000)。 记数方法: (1)相同的数字连写,所表示的数等于这些数字相加得到的数,如:Ⅲ = 3; (2)小的数字在大的数字的右边,所表示的数等于这些数字相加得到的数, 如:Ⅷ = 8;Ⅻ = 12; (3)小的数字,(限于Ⅰ、X 和C)在大的数字的左边,所表示的数等于大数减小数得到的数,如:Ⅳ= 4;Ⅸ= 9; (4)正常使用时连写的数字重复不得超过三次。(表盘上的四点钟--“IIII”,例外。) (5)在一个数的上面画一条横线,表示这个数扩大1000 倍。示例: 1 I 3 III 4 IV 5 V 6 VI 9 IX 10 X 11 XI 30 XXX 40 XL 50 L 60 LX 100 C 400 CD 500 D 600 DC 900 CM 1000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