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政策如下: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主任王曙辉在发布会上详细介绍了提高城乡居民生活保障水平的主要工作:
一是“继续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二是“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王曙辉说,此次养老金水平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其中定额调整重点体现了社会公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
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工作年限)、养老金水平等因素相关联,对企业退休人员主要与其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长得,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主要与其本人的养老金水平挂钩;适当倾斜群体主要是65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
据悉,河南省自2018年1月1日起,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8元。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会后,河南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98元,此次提高的养老金已于2018年8月足额发放到位。
扩展资料
关于“继续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
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和部署,我省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经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已全部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2018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是我省在国家的统一安排部署下进行的,这也是我省从2005年起,连续第十四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从2016年起,第三次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此次调整,全省共涉及退休人员464.43万人,其中企业退休人员349.39万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115.05万人。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其中:定额调整重点体现社会公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2018年河南省十二件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之一继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保障水平”新闻发布会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河南连续14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