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订有自动垫交保险费条款的保险合同中,经过两次费用垫交保费之后,其保险现金价值的变化情况逐渐减少。有些人觉得一直要交钱心里不是很舒服,以防有些粗心客户偶尔忘了交保费而使保单失效。这种能缓解一下他们的心里。
过了宽限期后仍没有交费,能使被保险人在欠费不久发生事故,以免合同失效在续缴保费时,仍可获得保障,而且当时的保单“现金价值余额”(退保金)足以垫交当期应交的保险费,保险公司就会进行保费自动垫交。
如果保险单现金价值足以垫交保险费及利息时,保险人将自动垫交保险费,除非投保人书面反对该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并未强制规定该条款,但许多保险公司提供该条款,此条款在许多国家都不是法定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