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作者:郑远韬律师
善意相对人即不知情的、与法人发生法律关系的民事主体(包括个人、企业、其他组织等)。不能对抗说的是,不能以法人内部规定来进行抗辩。打个比方,一家公司的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对外进行商务活动,在100万以上的,需要经过董事会批准才有效。但是法定代表人跟其他企业签订了200万的合同,后来这家公司没有履行合同,对方起诉要求这家公司承担责任,在法庭上,这家公司拿出他的章程,说我们的章程规定法定代表人对外签订100万以上的合同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否则无效,据此这个200万的合同是无效的,我们公司不承担责任。这样的抗辩会被法院采纳吗?显然是不行的。就是因为相对方,人家是善意相对人,他们并不知道你企业内部有这样的规定,人家在企业信息网上查询这个人是你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就足以相信跟他签合同是有效的,可以履行的,所以你不能对抗我善意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