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在地质上因系位於第三纪造山带上,且为欧亚大陆板块东南缘与菲律宾海板块互相冲撞接触处,故为地质构造活跃地区,地震遂因而频仍与密集。
1644年至1896年间,台湾共发生大地震49次,平均每隔约5年发生一次。依据统计,大部份地震几全发生在台南、嘉义、彰化、云林等区域,仅有3次发生在台北,2次发生在宜兰等地,台东、花莲则未见地震记载。此中原因或为彼时东部犹未开发,致交通不便、人迹罕至,设若一旦发生,亦鲜有人记载,故可揣测彼时东部并非全无地震发生。
1896年以後迄今,台湾地震情形因有仪器观测而益趋明瞭,这之间,由於科学进步,各测候所使用之仪器亦迭次更替为较精密者。自1896至1999年,台湾在使用仪器观测下之地震概况为:计发生破坏性地震94次,其中36次发生在西部地区,42次发生在东部地方,仅有8次发生在台湾南端及其近海区域,8次发生在台湾北部地方。此等地震中,震度较烈、灾情较重者,共有15次。
依据资料,台湾自实施仪器观测地震以来,发生灾情最惨重之首次地震应属1935年4月21日新竹台中烈震,此次大地震其死伤人数及毁屋栋数居79年来历次地震之冠。计共死3,276人,伤12,053人,房屋全毁 17,907栋,半毁及破损等36,781栋。除了此等灾害外,此次大地震尚发生甚多之随伴现象,包括有断层、地裂、山崩、地陷、喷砂、地鸣及地下水变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