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接受救济就要承担有与之相等的责任承诺,否则吃住都供应,你啥都不做,当老爷子呢?
会给你分级,然后对应的培训,在之后的就业,这需要按时报告的。
日欧美有些人是拒绝救济的,原因就在于此
第一类,乞丐。与国内乞丐相似,衣着褴褛,有固定地点(通常为超市或面包店门口)。这些乞丐都并非西欧本地人,通常来自东欧国家的移民或者非法移民。所以他们也享受不到国家福利,或者是只能享受部分福利。例如2007年加入欧盟的罗马尼亚。
第二类,流浪者。这些人大多为本国人。这些人打败通常走颓废朋克风,身上穿环是必须的,大狗相伴是必须的,大部分人头发染得五颜六色。他们正职是酗酒与流浪,领取国家福利后大部分都买酒喝了。没钱的时候会在街头乞讨,喝多了估计还会趁着夜深和路人抢两个酒钱。我曾碰到过流浪者街头示威活动,他们的政治主张是全球实行无政府管理。其实欧洲的流浪文化由来已久,我也是在读过巴黎伦敦落魄记后才略知其一二。
第三类,普通人。这类人我也十分不能理解。他们的穿着打败与普通人无异,根本看不出来是乞丐。也不会找个定点讨钱,他们通常在街上向路人讨要些零钱。我碰到过一个中年先生,在路上迎面问我有没有吃的,刚好买了羊角面包就送给他两个。当然也有要钱的,碰到过一位中年女士,整齐的短发,白衬衫,牛仔裤,穿着很整洁。我正在电影院门口看影片介绍,她走过来问我可不可以给她两块零钱,刚好身上没有零钱,她笑笑走掉了。我觉得这些人就只是穷人而已,生活拮据的时候上街讨点。
后两者虽然产生乞讨行为,但我认为他们不算乞丐。西欧国家虽然普遍福利好,救助体系完善,但政府也不会蠢到养闲人。事实是,有很多人不愿意工作,或是不愿意领取国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