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社保缴纳: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
生育保险:0.8%全由单位承担,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单位0.5%-1.6%全由单位承担,个人不缴费。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