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有害因素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因生产需要或伴随生产而产生的能对劳动者身心健康产生有害作用的因素。生产性有害因素按其性质主要可分为下述几类:
1. 物理性有害因素:(1)不良气象条件,如高温、低温、高低气压、高湿;(2)电磁辐射,包括电离辐射和非电离辐射,如x射线、γ射线、微波、高频电磁场、红外线、紫外线、激光;(3)噪声、超音、振动等。
2. 化学性有害因素:(1)有毒物质,即能引起急性或慢性中毒的化学物质,如铅、汞、苯、氯、一氧化碳、农药;(2)粉尘,经呼吸道进入人体可以引起尘肺病,如矽尘、石棉尘、煤尘、有机粉尘等。
3. 生物性有害因素:常见的有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
4. 其他有害因素:(1)劳动组织不合理,如作业强度过大、劳动时间过长、轮班制度和休息制度不健全或不合理;(2)强制体位,由于机器或工具不适合于人的解剖生理特点,引起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3)生产场所的卫生技术设备不完善,如厂房面积不足、机器安放过密、缺少防尘和防毒设备、照明条件差等。
生产性有害因素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工艺过程的改革、以及防护措施的完善而不断地得到改善,从而可以减少或消除生产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减轻或避免生产性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