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中日关系的现状及发展前景

2020-05-16 国际 114阅读
关于中日关系的现状:
【2008年】
1月5日至6日,中日共同历史研究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
1月27日至28日,新一届中日友好21世纪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双方委员围绕落实福田首相访华成果、确保胡锦涛主席访日成功这一主题广泛深入交换了意见。
2月19日,全国人大与日本参议院定期交流机制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吴邦国委员长会见来华出席会议的日参议院代表团,就中日关系等交换意见。
2月20 日至24日,国务委员唐家璇应邀访问日本。期间,分别会见福田康夫首相、外相高村正彦、众议院议长河野洋平、参议院议长江田五月、前首相安倍晋三以及各政党党首等,出席日本各界人士招待会。结束东京日程后,国务委员唐家璇赴大阪和奈良参观访问。
2月26日至3月1日,日本自卫队联合参谋长斋藤隆访华。
3月15日,中日青少年友好交流年中方开幕式在北京举行,胡锦涛主席出席开幕系列活动,与两国青少年进行了交流。
3月31日,中日第八次防务部门安全磋商举行。
4月15日至16日,日本执政两党干事长伊吹文明和北侧一雄访华,胡锦涛主席会见。
4月17日至20日,杨洁篪外长访日,为胡主席访日做最后阶段的政治准备。
5月6日至10日,胡锦涛主席对日本进行国事访问,被称为“暖春之旅”。访问取得丰硕成果。双方发表《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这是中日第四个政治文件。双方还发表了《中日两国政府关于加强交流与合作的联合新闻公报》,确定了当前落实联合声明的70项具体举措。双方就增进政治互信,促进人文交流,深化互利合作,共同致力于振兴亚洲及应对全球性挑战达成广泛共识。
5月8日,中日青少年友好交流年日方开幕式在东京举行,胡锦涛主席、福田首相出席。
二、 经贸关系
(一)中日贸易
日本是中国主要贸易伙伴。截至2003年,日本连续11年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2004年被欧盟、美国超过,退居第三。
2007年中日贸易保持较快增长势头,进出口总额为2360.2亿美元,同比增长13.9%。其中我对日出口1020.7亿美元,同比增长11.4%;我自日进口1339.5亿美元,同比增长15.8%。中方逆差318.8亿美元。
(二) 日本对华投资
日本是我第二大外资来源地。2007年日本对华直接投资项目数为1914个,同比下降20.6%,实际到位金额35.9亿美元,同比下降20.8%。截至2007年底,日本对华投资累计项目数为39628个,实际到位金额617.2亿美元。
(三) 日本对华资金合作
1、日元贷款
日本对华日元贷款始于1979年,双方商定2008年前结束对华日元贷款。2007年12月,两国外长签署日本对华最后一批日元贷款换文,至此,日本政府累计向中国政府承诺提供日元贷款约33164.86亿日元(约合33 0亿美元)。截至2007年9月,我实际利用日元贷款约25207.33亿日元,用于255个项目的建设。日本对华日元贷款占我国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50%左右。
2、无偿援助
截至2007年底,中国共接受日本无偿援助累计1398.25亿日元,用于141个项目的建设,涉及环保、教育、扶贫、医疗等领域。2008年5月双方签署2008年援助协议,日方将于本年度内向中方提供5.77亿日元援助。
3、“黑字还流”贷款
1988年和1994年日本进出口银行两次向中方提供“黑字还流”贷款,共计1400亿日元。
三、文化交流与合作
新中国成立后,中日两国一直保持民间文化交流。主要形式有文艺演出、艺术和文物展览、学术和人员往来等。其中,1972年上海舞剧院访日演出等一系列重要文化交流活动为中日邦交正常化做出了积极贡献。
1979年12月,两国签署《中日文化交流协定》,确定了发展两国文化、教育、学术、体育等方面交流的目标。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中日文化交流与合作全面发展,呈现出官民并举和多渠道、多形式的新局面,其范围之广、规模之大、数量之多、活动之频繁、内容之丰富,在与中国有文化交流的国家当中处于领先地位。中日文化交流呈现以下特点: 一、共同文化渊源深厚,文物、书法、诗歌、水墨画、戏剧(京剧、歌舞伎)等传统东方文化的交流独树一帜。 二、民间交流占据主体。据统计,目前民间文化交流约占文化交流总量的95%以上。
近年来,双方在商业展演、音乐影视、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蓬勃发展。目前,日本已成为中国最重要的文化贸易伙伴之一。
近年来,中日两国举办了众多大型文化交流活动。1999年我在日本举办“99东瀛行”活动,日方在华举办“日中文化友好年”活动;200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30周年之际,中日两国共同举办了“中日文化年”活动。2007年为“中日文化体育交流年”,全年共举办300多场活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2008年为中日青少年友好交流年。2008年5月,双方签署中日关于互设文化中心的协定。
四、科技交流与合作
中日邦交正常化以后,双方于1980年签署《中日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建立起政府间科技合作关系。此后,两国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形成了多形式、多渠道、官民并举的局面。特别是在应用技术合作方面成绩显著,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科技进步起到了积极作用。
现在中日政府间的科技合作主要包括:根据《中日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开展的合作,在政府科技合作协定框架下两国政府部门的对口合作(包括部门间签署的合作协议等),通过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渠道的技术合作以及《中日核能合作协定》等。此外,双方许多部门、地方、研究院所、大学都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对促进两国科研人员的交流、开展合作研究等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近年来,伴随中国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双方节能环保领域技术合作发展迅速。2007年底福田康夫首相访华时双方签署了《中日两国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气候变化科学技术合作的联合声明》。
五、军事交流与合作
中日两国于1974年互设武官处,70年代末开始军事交流,关系发展良好。1989年后两国军事交流一度中断。1995年日本防卫厅参联会主席西元彻也访华,中日军方高层交往得以恢复。1998年实现国防部长互访。2000年实现两军总参谋长互访。2007年8月,国防部长曹刚川访日。11月,中国军舰在二战后首次访日。1997年至2008年,中日防务部门举行了8次安全磋商。中日双方还在防卫医学、院校和学术研究等领域开展交流。2008年5月胡锦涛主席访日时,双方同意加强防务交流,日防卫大臣将于年内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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