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之后社会主义国家有苏联、波兰、中国、朝鲜、南斯拉夫、民主德国、罗马尼亚、保加利亚、阿尔巴尼亚、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越南、朝鲜、中国、老挝、还有拉丁美洲的古巴。具体介绍如下:
1、波兰。是一个位于中欧,由16个省组成的民主共和制国家。东与乌克兰及白罗斯相连,东北与立陶宛及俄罗斯的飞地加里宁格勒州接壤,西与德国接壤,南与捷克和斯洛伐克为邻,北面濒临波罗的海。
2、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位于亚洲东部,太平洋西岸,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3、朝鲜。是位于东亚朝鲜半岛北部的社会主义国家,简称朝鲜、北朝鲜、北韩。朝鲜劳动党是朝鲜的执政党。
4、南斯拉夫。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简称南联盟)于1992年4月27日宣布成立,由前南斯拉夫的塞尔维亚共和国和黑山共和国组成。
5、民主德国。俗称“东德”,是1949年10月7日到1990年10月3日期间存在于欧洲中部的社会主义国家。
扩展资料:
二战后的民族独立浪潮中,除部分国家走上苏式社会主义的道路,还有相当数量的新独立国家也曾宣布自己是某种特殊类型的“社会主义国家”,总共约有50多个。这些国家的“社会主义”往往具有民族主义或宗教的色彩。
在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权力由人民行使,但不会由全体人民直接行使。在社会主义国家全体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是间接的,即通过选举人民代表由人民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会主义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