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 售 合 同
买方: 卖方:北京爱塞斯科技发展中心
买方经办人: 卖方经办人:
买方E-Mail:
卖方E-Mail:
合同签定地点:北京 用户编码:
合同签定时间: 合同编码: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产品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到货期、单价及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合同总金额: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到货期 单价(人民币¥)
(单位:元) 金额(人民币¥)
(单位:元)
01 / / / / / / /
02 / / / / / / /
03 / / / / / / /
0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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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 / / / / /
运费费用: / /
包装费用: / /
运输货物保险费用: / /
合同总金额(大写): 合计(小写): /
2.产品验收
质量标准:产品验收质量标准按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标准执行。
对于卖方出售给买方的货物卖方保证:均为上述标明的原厂家生产或原厂家认可的产地制造的产品。
均不得有曾使用过的产品、残次品、不合格产品。
买方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在收到货物后30天内应及时向卖方反映,并发给卖方对产品质量质疑的书面意见,
卖方应根据买方的要求及时与生产厂方联系,并负责最终妥善解决。
3.交货地点:买方填写
4.发运方式及运输、
保险的价格计算:
买方选择发运方式:
特快专递:小于等于200克20元,杂费10元,共计30元(起价)。以后每超过200克再加10元。
航空快递:小于等于500克20元,杂费10元,共计30元(起价)。以后每超过500克再加10元。
平邮包裹:小于等于1千克20元,杂费10元,共计30元(起价)。以后每超过1千克再加10元。
航空运输:小于等于45千克40元,杂费20元,共计60元(起价)。以后每超过1千克再加10元。
铁路快运:小于等于5千克40元,杂费20元,共计60元(起价)。以后每超过1千克再加10元。
以下小件产品的参考收费标准不按以上收费标准计算:
每件包裹重量在0.2千克左右的贵重IC:如内存,CPU等 40元/个(块)
每件包裹重量在0.5千克左右的配件:显卡,声卡,硬盘等 60元/个(块)
每件包裹重量在1千克左右的配件和小设备:主板,光驱,数码相机等 100元/个(块)
注意上述收费不包括包装费、保险费。
买方选择投保金额:
买方要求按所填的投保金额上保险 人民币:元
保险费率按 1%(特快专递) 0.5%(航空快递) 0.3%(平邮包裹,航空运输,铁路快运)
5.包装方式:
买方选择包装方式:
厂家原包装(或供方散包)加邮局硬纸盒包装:小于等于200克货物包装费20元;
小于等于0.5千克货物包装费25元;
小于等于1千克货物包装费30元;
小于等于45千克货物包装费40元。
厂家原包装(或供方散包)加定制木箱包装:小于等于200克货物包装费40元;
小于等于0.5千克货物包装费50元;
小于等于1千克货物包装费60元;
小于等于45千克货物包装费80元。
6.汇款方式:买方选择: 银行电汇 邮政汇款 在线支付 信用卡支付
(1)银行电汇: (2)邮局汇款:
单位名称:北京爱塞斯科技发展中心 单位名称:北京爱塞斯科技发展中心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 收款人:张京平
银行帐号:0186432410001 详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程庄路16号三所34-27
邮政编码:100071
(3)在线支付:
单位名称:北京爱塞斯科技发展中心 (4)信用卡支付: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 招商银行一卡通:0010 01262849
银行帐号:0186432410001 收款人:张京平
7.付款方式:预付款支付方式:
卖方与生产厂家落实货源后,买方按上述合同总金额的50%(即¥XXXXXX元)在合同签字后7日内(即XXXX年XX月XX
日之前)汇出预付款给卖方,如买方在合同签字后7日内未发出预付款,买方需供方重新确认。
所剩余款支付方式:
买方按照上述到货期期限终止日提前15天向卖方支付所剩余款。买方可选择一次性付清余款或分两次付清余款
(与下一条款发货时间买方选择一次全部交货或分两次交货相对应)。
一次性付清所剩余款时间:XXXX年XX月XX日
一次性付清所剩余款金额:¥XXXXXX元
分两次付清所剩余款,第一次交付余款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第一次交付余款金额:¥XXXXXX元
第二次交付余款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第二次交付余款金额:¥XXXXXX元
8.发货时间:买方选择: 卖方在收到买方全部货款后7个工作日内发货。一次全部交货。
由于到货期分散时间较长,按照买方要求先到的货先交货,共分两次交货:
第一次交货时间:卖方在收到此批所剩全部余款后10个工作日内发货,交货内容:序号X数量、序
号X数量、……序号X数量;
第二次交货时间:卖方在收到此批所剩全部余款后10个工作日内发货,交货内容:序号X数量、序
号X数量、……序号X数量。
9.违约责任:卖方责任: 买方付清余款后,卖方如未能按期交货,卖方保证在买方认为有必要终止采购后应无条件退款。
如因不可抗力或无法控制的原因使交易无法按期完成,或在网上网站因各种无法控制的原因丢失了有关
的信息、记录等情况发生时,由此而造成交货期延误,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以上情况之外,由于卖
方工作失误而给买方造成交货期延误的情况发生时,卖方应与买方协商,对给买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予与
赔偿,但对买方的任何间接损失卖方不予赔偿。
买方责任: 买方保证按上述付款日期及时交付货款,如未能及时交付货款,由此而给卖方造成延期交货的情况发
生,应由买方承担全部责任。
如买方未能按照上述时间付款,经卖方多次催交货款(一般情况下,在各次交款日期前一个工作日和延误 交款日期后一周,一月,三月,六月,卖方会向买方发出催交货款通知书。注:如卖方未按上述日期发
出催交货款通知书,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买方仍未及时付款,至使拖交货款达六个月以上的情况发生
时,由此而给卖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由买方承担全部责任。
10.其它条款:合同编码:XXXXXXXXXX。买方汇款时请注明合同编码。
合同附件共计1份,指买方填写的确认回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同样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生效期:自买方付款到账后即日生效,至本合同各项条款全部执行完毕时截止。
如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买卖双方之间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方法解决,如协商未果,按国家《合同法》有
关条款执行。
买 方: 卖 方:北京爱塞斯科技发展中心
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一条9号
邮 编: 邮 编:100081
联 系 地 址: 联 系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程庄路16号三所34-27
邮 编: 邮 编:100071
电 话: 电 话:010-63815724
传 真: 传 真:010-63869132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
银 行 帐 号: 银 行 帐 号:0186432410001
纳税人登记号: 纳税人登记号:110108102089691
买方代表签名: 卖方代表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