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称呼其为长者。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近年来“老年痴呆症”更名为“脑退化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习惯用“长者”称呼老年人。这样的“流行语”波及广东、上海等地。专家认为,这保存了中国传统文化中“长幼有序”的伦理精神,同时避免了“老弱病残”等联想。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赵修义认为,与老年人相关的称谓变化的根本要义,是体现社会对其尊重。“年轻人不应把老人当成包袱,在过去传统的‘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基础上,鼓励‘老有所为’和‘老有所用’。”
扩展资料:
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谢遐龄认为,避谈“老”字是语言艺术。同样是一个“老”字,在适当的场合用其他词汇替代是对老年人价值的肯定,可以产生必要的正心理暗示,为老年群体注入更多活力。
作为长者,在获得和接受晚辈和社会关爱的同时,可以承担起长者力所能及的社会责任,比如在一些公共场合率先垂范,又比如关爱、提携后生。
赵修义认为,中国有古语“长者垂范”,老年人完全可以先“正身”,也就是从自己做起,无论是在私领域还是公领域,为后代、为社会带来更多美好的启迪。他说,一些老人在离退休时,作为掌握了较多社会资源、有一定社会阅历和地位的长者,为后辈留下德高身正的长者风范。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老年人,不!他们是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