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7年国务院公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规定了7大类共28种公共场所,(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根据这一条例所规定的类型,显然,足浴室没有在这里之列,所以可以向工商部门说明,不必办理卫生许可证的.
实不相瞒,本人就是卫生部门的,以前在我们这儿也对足浴室发放卫生许可证,但现在,我们都不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