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一般认为传销主要有三个特征:
1、以发展人员数量为主要经济来源,即“拉人头”。
2、直接或变相收取“人头费”或“资格费”;
3、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发展下线数量决定,即团队计酬。
传销的六大特点:
1、组织严密、行动诡秘:一般采取把人员骗到异地参与,实行上下线人员单独联系,而组织者异地遥控指挥;
2、杀熟:以“找工作”、“合伙做生意”、“外出旅游”等为借口,诱骗亲戚朋友、同乡同事等到异地参与传销;
3、编造暴富神话:利用一套貌似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制度的歪理邪说理论,鼓吹迅速暴富,鼓动人员加入;
4、洗脑:对加入传下组织的人以集中授课、交流谈心等方式不间断的灌输暴富思想,使参与者深信不疑;
5、高额返利:制定一套貌似公平且吸引力很强的“高额返利计划”,在组织者鼓噪下,让人产生投资欲望,轻率加入传销活动;
6、商品道具、价格虚高:传销的商品只是道具,目的是发展人员,骗取钱财,因此被传销的商品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很多是难以衡量价格的化妆品、营养品、保健器材、服装等,部分商品是“三无”商品。

扩展资料:
《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从业人员是否具有“直销证”,很多传销打着“直销”的旗号,宣称自己是合法的。甚至有些传销打的旗号和产品,甚至能在工商局直销网的名单中找到。
确实,传销和直销有很多的相似点,但是,国家对直销有着严格的控制,对直销员的要求以及对直销区域的限制非常严格,并不是你是个人就可以加入直销员的行列的。有些正规的直销产品,但是一些人恶意利用,用传销的模式进行产品推销,也是构成传销的。
而如何判断是传销还是直销,其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如果你是直销员,你必须要拥有一个证件——直销证!直销证不是随便想拿就拿的,要成为一个直销员,必须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而培训人员也不是随便找个人就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