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税起征点5000是否合理?
根据草案,新的个税起征点拟由每月3500元提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对于起征点是多少的意见,就目前来看应该是最多的,而且各方意见均各不相同,比如:
有“专家呼吁全民缴个税”,“认为起征点提到5千就成了富人税”;企业家们可不这么看,有企业家表示“个税应3万元起征”;也有学者联名建言“免征额应提至8000元”……
到底5000元合不合理,还是得根据实际情况来看!
要知道之前起征点3500是以2011年的生活负担水平为基准的,那么7年之后,物价房价水平已经提高不少了,甚至在一二线城市,如果无房无车仅靠5000元生活,温饱都有些困难,所以一刀切将起征点提至5000元,似乎是不太合适。
口说无凭,我们再来看一组数据:
“2000年至2017年,我国个税规模增长了27.9倍,远快于一般公共财政和税收的11.9倍和10.5倍,个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从2000年的3.29%上升至2017年的8.29%。2018年上半年的个税收入8127亿,比2014年全年多750亿元。这与劳动轻税的方向是相悖的。”
据此,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个税法修正案讨论小组给出了两点建议:
(1)、建议以2011年的3500元负担水平为基准,新个税法工资、薪金所得免征额应至少提高到8000元,这样才可以回应公众对长达7年没有提高的免征额的期待;
(2)、适当减少低收入者税负,应纳所得税额不超过6万元时,统一适用3%的税率,以进一步降低中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
这点也与大部分网友的意见一致,对一二线城市的人来说,综合生活成本较高,据目前来看起征点在8000-10000元是较为普遍的提议。
2、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操作?
新个税法首次增加了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扩大了3%到20%三档低税率级距,虽说在税率设计上已经为中低收入人群做了减税安排,但有对比就有伤害了!
个税最高边际税率依旧为45%,但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适用20%比例税率。
の那么问题来了,国内那些高收入人群,其收入来源早已从劳动所得(最高边际税率35%)转向了与资本性财产相关所得,但这类资本所得的税率依旧低于劳动所得……
45%的边际税率,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高于美国的35%、法国的40%,与德国和澳大利亚持平,但低于加拿大的56.5%、英国的50%、日本的50%和瑞典的61%。但同为发展中的国家相比,还是属于较高的税率。
所以45%边际税率是否合适也是大家的疑问!
新个税法下还有哪些节税措施?
最后我们再聊一聊新个税法下的合理节税方案,其中重要的一点是以前利用年终奖避税的方式或许不可行了。
因为新个税法施行综合征税,它将原来分开征税的工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合并起来适用统一税率。
比如,本来月工资和年终奖分开计税,可以通过调节各项发放比例来节税,但现在月工资和年终奖合并计税后,完全没有节税的操作空间了。
所以之前针对个税优化的方案部分已不可行了,那么有人问了,新个税法后还有啥节税方式可行?
の由于个税法还未确定,我们暂时只能根据草案预测一下还可以操作的节税方案,比如:将个人劳动所得(工资、劳务、稿酬、特许权收入)超高税率部分转换成股权分红适用20%的税率、或者成立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核定征收超低税率);又或者寻找税收洼地啦~(以上内容仅作参考,具体还需等待法案细则出炉,毕竟新个税法还新增了反避税条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