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直接到所属派出所办理签注,当时就可以拿到居住证。
现场签注所需材料:
(1)如果现居住地未发生变化,需携带身份证明、居住证到任意一个派出所进行异地签注。
(2)如果现住地址发生变化:需携带身份证明、居住证、现住地址的住所证明材料到现住地址管辖派出所办理属地签注。
《北京市居住证》实行年度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提交有关材料,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北京市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北京市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持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或办理签注时无法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6个月(含)内补办签注手续的,使用功能恢复。
2.居住证持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3.《北京市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超过6个月的,原持有人应当依照《北京市办理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实施细则(试行)》第五条的规定,重新申报暂住登记并领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待符合《北京市居住证》申领条件后,重新申领居住证。持证人在京的居住年限重新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