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决权是股权内含的权利之一,股权还有利润分配权,股东身份权等,那如果有限公司章程未特殊约定,股东会表决一般同股同权,一份股权对应一份表决权。
现在的在公司法框架下面股份有限公司是严格的同股同权。
但是在境外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可以同股不同权的。比如AB股中的B类,一票可以代表10票的表决权,甚至多票。
表格里面包括京东、老虎基金,他们都是外资企业基本纤敏上都是境外上市的。然后国外,比如说美国那边他是允许你公司毁辩枝设置a股票和b股票的,一般的话,就是在分红上面可能没什么区别,主要区别就是在表决权上面。可能A股的表决权一票是相当于B的十票,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话公司法是可以就是让他们在公司章程规定。比如说某类股东他的表决权就是一股多权或者多于某类股灶绝东的,这个都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你如果想在国内上市,比如说A股上市,然后国内的股份有限公司是严格要求同股同权的。
所以说,如果他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在初期的时候还是在有限责任公司阶段,他还是可以就在章程里面来约定一个特殊的安排,但是如果他想在境内上市的话,发股改的时候,就是从有限责任公司改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时候,那个章程里面关于股份的东西还是需要重新修订的,除非就是他在有限责任公司期间就是是这样做的,他也不太想在A股上市,再重新搭建一个架构,然后他可以选择去香港或者是去其他资本市场上市。
所以在境内的话,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是同股同权,但是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通过章程来规定,一股一权,或者一股多权。如果在境外上市的话,就必须进行股改,可以是一股多权,也可以是同股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