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等级制度比较复杂,有些地方名称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只能是帮助你简单归类一下,方便你理解,下面我按照等级对照排列(由小到大):
1、科员、
2、副科长(对应乡长)、
3、科长(对应乡长)、
4、副处长(对应副县长)、
5、处长(对应县长)、
6、副厅长(对应副市长)、
7、厅长(对应市长)、
8、副部长(对应副省长)、
9、部长(对应省长)。相对应的是同等级别,地方具体职能单位或者是省委省政府机关单位的对应前者,比如:公安厅刑侦处处长;具体地方任职主官的对应后者,比如:桂林市市长;
还有一些是享受某某级别的工资待遇,并没有实际任职,比如:副处级调研员、副科级办事员等等,都是普通职员,但级别比一般职员高。还有一些是叫处长,实际是科长级别的,比如:地方某市地税局是属于正处级别,某市地税局稽查处处属于正科级,但他也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