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成绩公布后,招录单位在资格复审的基础上,根据应试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门缺考或一门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省、市州考录办分别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总成绩计算: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单科成绩总和)÷笔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最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4、拟录用人员确定:根据总成绩,按职位拟录取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拟录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