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即intellectual property,翻译过来就是知识产权。
一般的明星IP都会包含五项基本要素,各要素符合一种由内到外层层包裹的洋葱型结构。其中,最中心的要素是核心价值观(Values),然后依次向外展开的要素为鲜明形象(Image)、故事(Story)、多元演绎(Adaptation)与商业变现(Commercialization)。在这个模型中,越往里越偏重内容质量,越向外越具有吸金能力。
首先看价值观,价值观是原创IP内容是否具有开发和传播价值的第一标准。IP的载体(电影、电视剧、游戏等)作为文化商品,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观众或用户的思想,所以文化企业在筛选和开发IP过程中,需要过滤掉暴力、色情、封建迷信等非正能量的内容,这不仅仅是为了过审,更重要的是文化企业需要有一种引导社会价值的责任感,而且事实上,当代社会的绝大多数人都喜欢积极健康阳光的人格和故事。举个例子,我们都知道的大IP《鬼吹灯》,这里面毋庸置疑有着大篇幅的封建迷信内容,但是整本书的剧情设计和人物发展都是非常正能量的。虽然神怪内容很多,但这不妨碍它成为明星IP,因为影视改编可以对其进行全新的解释,比如电影《寻龙诀》和《九层妖塔》就合理规避了鬼怪内容和盗墓题材,用幻觉解释鬼怪,用金盆洗手结构盗墓题材,强化探险/冒险类型,定位共享的价值观念与精神取向。因此,潜力IP在开发过程中不是原封不动的,而是可以进行再加工,以确保其价值观内核的积极向上。
第二层是形象,形象是潜力IP跨界开发的落脚点,尤其是可视化的具有鲜明人格特色的角色形象。所以说一首歌能成为IP是不太靠谱的,除非这首歌里面唱了一个故事,有主角,能衍生出一个形象。以“暴走漫画”为例,虽然“暴走”IP的多元开发中包含一系列的形象贴图和动态表情,似乎是没有故事的,但是“暴走”IP不是一套单一的卡通图,而是来自漫画,起源于可以引发广泛共鸣的故事和强烈的个性形象。这种别具一格的个性形象识别度极高,并可以不断地进行发散演绎,创意出各种故事,因此,暴漫能够成为一个明星IP。
第三层是故事,故事包裹在形象之上,在某些创作语境中又被称为世界观。明星IP的故事是具有一定创意、富含情感且打动观众的内容,可被改编或补充,能够在不同载体的转化下保持故事的延续性。故事在IP的内核里是非常重要的,人生有很多的大道理,但是我们从小都是习惯于从故事中学习道理,不论是课本上还是家庭里,故事的传播效果往往都特别好,是的,故事就是有这样的作用,所以有故事的电视广告我们会记住,一个全靠明星晃来晃去的广告会让我们只想换台。IP也是如此,不仅要有故事,还要有顺应时代精神,面向特定人群的好故事。哪些故事好,其实去文学网站上看看排行榜就能找到了,这个并不难。
第四层是多元演绎,就是说这个明星IP是可以被改编成其他产品的。一部小说,能改成电影、电视剧、游戏等等,而且改编的门槛不高。可改编性很重要,比如有些网络小说非常精彩,价值观和故事都是极好的,但是类型魔幻,故事场景复杂,出场人物繁多,又要求大量的特效才能视觉化,那么这种IP无疑不是一个好选择。一方面这类故事会提高影片拍摄的成本,另一方面是风险太高,一个不小心,就毁了原著世界在读者心中的形象,选这种IP改编实在是划不来。
最后一层是商业变现,也就是吸金能力,决定这一能力的最主要因素是IP的人气,所以商家最好去选择那些已经非常有人气的原著进行开发。当然这么做也是有利有弊,好处是有原著党保底,衍生的电影和电视剧在宣传阶段极易造势,真正上映的时候也有原著党保证基本票房和收视,但是坏处就是要在创作阶段受到原著掣肘,不能撒开了改编,用全新的视角对原著进行再创作。不过,这也是IP改编的一大法则,就是保持调性一致,维护基本剧情。总的来说,与其说如何甄别一个明星IP,不如说是如何养成一个明星IP,即使找到一个好起点,如果半路做不好,潜力IP也会被玩坏。换句话,哪怕起点名不见经传,如果开发的好,改编得巧,小IP也可以做大,《欢乐颂》就是这么一个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