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被罚款或扣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法条:
第九十条 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