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沙特阿拉伯王国国王阿卜杜拉决定沙特向中方捐赠5000万美元现金和1000万美元物资,帮助中国抗震救灾。(共计约合人民币4.2亿元)
2、加拿大政府捐助超过3100万加元。(折合人民币约2亿元)
3、印度政府决定向中方提供500万美元救灾物资。(约合人民币3500万元)
4、日本政府决定提供约5亿日元紧急援助。(约合人民币3300万元)
5、俄罗斯政府已提供四批救灾物资,价值4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800万元)
6、挪威政府将向中国提供2000万挪威克朗紧急救灾援助。(约合人民币2700万元)
7、意大利政府向中方提供50万欧元和150万欧元的救灾物资。(共计约合人民币2200万元)
8、土耳其政府决定向中方提供200万美元援助。(估计约合人民币1400万元)
9、英国将提供100万英镑援助。(约合人民币1360万元)
10、西班牙政府将提供100万欧元紧急援助。(约合人民币1080万元)
11、爱尔兰政府决定向中国红十字会提供100万欧元现金援助。(约合人民币1080万元)
12、马来西亚政府决定向中方提供150万美元援助。(约合人民币1050万元)
13、以色列政府向中方捐赠价值150万美元的救援物资。(约合人民币1050万元)
14、比利时将提供65万欧元紧急援助。(约合人民币700万元)
15、巴基斯坦政府向灾区捐赠价值100万美元的救援物资。(约合人民币700万元)
16、韩国政府将提供价值100万美元援救资金以及救援物资。(约合人民币700万元)
17、阿尔及利亚政府决定向中国政府提供100万美元紧急援助。(约合人民币700万元)
18、澳大利亚政府通过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向中方提供100万澳大利亚元援助。(约合人民币660万元)
19、芬兰政府决定向中方提供50万欧元援助。(约合人民币540万元)
20、荷兰政府通过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向中方提供50万欧元援助。(约合人民币540万元)
21、德国政府向德国红十字会提供50万欧元帮助中国救灾。(约合人民币540万元)
22、泰国政府已向中国政府捐款50万美元。泰国公主诗琳通向灾区捐款10万人民币。泰国红十字会和普密蓬国王“猜帕塔那”发展基金会各向中国红十字会捐款10万美元。(共计约合人民币500万元)
23、法国政府提供价值38万欧元的物资。(约合人民币410万元)
24、老挝政府决定向中方提供价值50万美元的木材援助。(约合人民币350万元)
25、美国政府提供50万美元援助。(约合人民币350万元)
26、新西兰政府决定通过国际红十字会向中方提供50万新西兰元援助。(约合人民币270万元)
27、瑞士政府将向中国提供40万瑞士法郎的首笔紧急援助。(约合人民币260万元)
28、丹麦外交部宣布向中国红十字会提供75万丹麦克朗紧急援助。此外,丹麦红十字会已通过国际红十字会向中方提供价值超过100万丹麦克朗的救灾物资。(约合人民币250万元)
29、克罗地亚政府通过克罗地亚红十字会向中方提供20万欧元援助。(约合人民币220万元)
30、希腊政府决定向中国政府提供20万欧元紧急援助。(约合人民币220万元)
31、新加坡政府决定向中方提供20万美元物资援助。(约合人民币140万元)
32、越南政府将向中国政府提供20万美元现金援助。(约合人民币140万元)
33、巴西政府决定向中国政府提供20万美元物资援助。(约合人民币140万元)
34、斯洛文尼亚政府决定向中方提供10万欧元援助。(约合人民币108万元)
35、朝鲜政府已决定向中国政府提供10万美元紧急援助。(约合人民币70万元)
36、柬埔寨首相洪森以柬埔寨王国政府名义捐款1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70万元)
37、萨摩亚政府向中方提供10万美元援助。(约合人民币70万元)
38、波兰外交部已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灾区提供10万美元援助。(约合人民币70万元)
39、立陶宛政府决定向中国红十字会捐款20万立特。(约合人民币63万元)
40、卢森堡政府决定向中方提供5万欧元援助。(约合人民币54万元)
41、蒙古政府已决定向中国政府提供5万美元紧急有效援助。(约合人民币35万元)
42、爱沙尼亚政府将向中国捐款50万爱沙尼亚克朗。(约合人民币34万元)
43、捷克政府决定向中方提供70万捷克克朗物资援助。(约合人民币30万元)
44、阿尔巴尼亚政府决定向中方提供4万美元援助。(约合人民币28万元)
45、莫桑比克政府(世界最贫困国家之一)向中国政府捐款4万元人民币。
扩展资料:
经国务院批准,由于2008年5月12日,我国四川汶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损失影响之大,举世震惊。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
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在全球气候变化和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中国面临的自然灾害形势严峻复杂、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剧、灾害损失日趋严重。
国家减灾委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防灾减灾日”的设立,有利于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有利于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的普遍增强;
有利于推动全民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的普及推广,有利于各级综合减灾能力的普遍提高,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5·12汶川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