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注销分公司,再成立子公司。
一、注销分公司程序如下:
到分公司所在工商局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书、经办人身份证、公司决议、营业执照、银行清户证明、完税证明、分公司公章等,以当地工商局要求为准。
提交资料和申请书,工商局核准后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
到工商局领取设立企业的相关表格并进行填写,如《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等;
携带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和分公司名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审批通过后拿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准备好注册资料,递交分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进行注册申请。等领取到营业执照后30日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注册资料一般包括总公司拨款证明、任命文件、总公司章程、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等,以当地工商局要求为准。
二、成立子公司程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