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或个人注册德国商标可通过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森德尔知识产权机构申请注册德国国际商标,德国商标制度,对于希望在德国国家申请得到德国商标保护的申请人,可以通过森德尔知识产权机构申请德国商标得到保护,也可以向德国商标总局进行逐一国家申请注册得到品牌商标保护。德国的汽车业、电子制造技术在全球可称排第一,而德国汽车在世界各地商人和消费者都最受欢迎。而且德国的汽车品牌在中国市场销量也一直排列前名。德国的“品牌保护”意识强烈,投资者在德国注册商标,不但可以得到该国的保护,对国际品牌给投资者取得更广阔的战略市场。德国商标注册概况:德国商标于1995年12月20日认可《马德里协定议定书》,该议定书于1996年4月1日在德国境内生效。德国法律规定商标权的取得基于注册;德国商标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在德国商标可分: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可以依法申请注册。;采用的是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的国际分类。
德国商标申请所需资料:
1、 以法人申请,附《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 份;以自然人申请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1份;
2、 如商标不是文字,需提供电子版商标图样;
3、商品名称和类别;
4、 申请人的名字和地址(中英文);
德国商标注册及申请流程:
1、申请人资格: 德国法律规定,仟何希望在商业活动中使其商品或服务区别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的人均可以向德国专利局提出申请注册商标。联邦法律还规定,在德国没有营业所的申请人只有在其设有营业所的国家接受德国的商标或服务商标并且予以和其本国的商标相同的待遇时才依法在德国申请商标保护。
2、申请流程:(1)形式审查: 申请递交后 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2)实质审查: 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 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 对于不通过实质审查的商标,审查官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驳回理由。申请人在接到该驳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内可提交复审,否则,该申请将被视为放弃,申请日和申请号均不予保留。( 3)商标公告: 经审查,审查官认为商标申请可以被接受后,便会在德国官方商标公告上刊登公告。自公告日 3 个月为异议期。( 4)注册核准: 经异议被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或经公告没有异议的商标将获准注册并下发注册证。整个顺利的申请过程(如果没有驳回、异议等情况出现)大概需要 6-8个月。
3、德国商标有效期: 从申请日起算 10 年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注册有效期满前 6个月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有效期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