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亲人意外身故,如果在不知道存款额的情况下,应携带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有关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随同有继承权的全部继承人,一起到公证机构申办存款继承公证,公证机构经审查确认继承人身份后出具相关证明。
二、继承人可凭借证明和身份证到银行网点查询存款额,并开具书面证明。公证机构根据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按照规定程序出具继承公证书后,继承人可到银行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公证材料,办理取款业务。
三、遗产继承人也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方式获得的法院判决书,也同样具有办理取款的作用。
四、如果存款凭证(存单、折)遗失的,除了办理上述公证手续外,还应到银行办理对应的挂失手续,然后凭补办的凭证办理取款业务。
拓展资料:2019年4月,为了解决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余额需要公证,给群众造成不便的困境,银监会、司法部联合发文《关于简化查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简化查询手续。对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凭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本人身份证,即可查询。
未知密码或凭证遗失相比于已知密码,未知密码的支取难度则大大提高了,有人说我直接带户口本证明我是直系亲属不就可以了吗?为什么银行还让支取,这是故意折腾人吗?其实并非如此,因为按照《继承法》规定:我国第一继承顺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理论上这些人都有继承权,如果只是其中一个人拿着户口本支取,银行就将过世者的存款付给该人,那么日后其他继承人再找到银行要求付款,银行该如何自处?毕竟涉及到经济利益,容易产生损失和争端,银行不得不有严谨的程序(银行为什么要遗嘱和公证书,为的就是留下纸面上的证据,以免后续产生纠纷,其实这也是银行对储户的负责,严格的管理,可以防止虚假继承人、非遗嘱继承人侵占存款等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