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2007年国家工商总局为了遏制商标恶意抢注出台了《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根据这个规定,任何人都不能再以自然人的名义申请商标了。那么自然人如何申请商标注册呢?
自然人名义申请商标注册的条件:
1、个体工商户以负责人姓名申请;
2、个人合伙的,以全体合伙人姓名共同申请;
3、 农村承包经营户以承包合同签约人姓名申请;
4、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姓名申请。
个人申请商标注册的注意事项:
一、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负责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
二、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合伙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合伙协议。
三、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签约人身份证;
2、承包合同。
四、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经营者的身份证;
2、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五、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六、对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七、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参照上述事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