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改委其前身成立于1952年国家计划委员会。
主要职责:
1、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
2、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监测和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3、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日常经济运行调节组织解决经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
4、搞好经济总量平衡优化重大经济结构安排国家重大建设项目;
5、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6、发展和改革委还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扩展资料:
根据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28个职能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
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