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希望政府健全行业协会政策法规,理顺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关系(主要是要理清行业协会与市场“协会”及“同业公会”的关系人 完善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结构,在引导行业协会发挥作用方面大胆探索,勇于突破。
二、政府监管部门要把培育行业协会作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应对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制定协会培育发展的政策,在优势行业、重点行业、新兴行业,发挥海南敢为天下先的开创精神,打破不利于行业协会发展的条条框框,在资源整合、政社分开、职能定位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三、营造舆论氛围,树立协会权威。
四、对于行业的标准修订、培训认证、行业统计、制定行规行约、举办展览与研讨等工作,政府可以由委托办理,全程引导、指导、监督,逐步过渡向宏观方向的制定和微观事项的备案既可。
五、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民政、市场贸易发展局、经济发展局等部门应对行业协会提出具体运作要求,审核把关行业协会理事会主要成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对行业协会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能够密切配合业务主管单位的工作需要,适应行业发展工作的需要
二、建议政府赋予行业协会相应职能
国办发36号文重申了党中央和国务院长期以来对行业协会的期望,再次明确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建立与完善的过程中行业协会的地位和作用,揭示了行业协会在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根源,赋予了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基本职能,是行业协会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和行为准则。
国办发36号文赋予了行业协会四大职能,即: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切实履行好服务企业的宗旨、积极帮助企业开拓目标市场。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结合海南省的实际,建议政府部门在现阶段赋予行业协会以下职能:
1、反映诉求的职能(即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1)出台涉及行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前,应主动听取和征求有关行业协会的意见和建议;
(2)开展行业调查研究,掌握行业动态,提出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
(4)参与制定修改行业标准和待业发展规划;
(5)向政府部门反映行业、会员诉求,维护会员舍法权益。
2、规范行为的职能 (即加强行业自律)
(1)根据行业发展和要求制定行规行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并组织实施;
(2)参与制订和修改行业准入条件,完善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发展;
(3)参与业内企业申请开业(工厂的年审年检)的初审;
(4)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管理约束机制,奖优罚劣,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5)结合行业实际,开展业内评比活动。
3、提供服务的职能(即切实履行好服务企业的宗旨)
(1)行业协会根据授权进行行业统计,掌握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收集和发布行业信息;
(2)创办报刊和网站,开展法律、政策、技术、管理、市场等咨询服务;
(3)组织人才、技术、管理、法规、就业等培训,帮助会员企业提高素质,增强创新能力,改革经营管理;
(4)由行业协会牵头,组建专家委员会,制定相关职业标准,并授权行业协会对其从业人员进行职业资格鉴定及发证。
(5)参与行业资质认证、新技术和新产品鉴定及推广、事故认定等相关工作;
(6)建设行业协会共享服务平台,开展产品展示、质量检测、招商引资、交易会、展销会等服务;
(7)代表会员企业进行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调查,应诉和诉讼;
(8)组织国内企业和中小企业联合行动,开拓国外市场;
(9)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活动,联系相关国际组织,协调会员单位的涉外活动。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是全面深化改革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关键,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建立服务性政府的根本举措。建议政府部门要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出发,坚决把不该管的职能放归行业协会、商会,把政府的主要精力真正转到加强宏观调控、调查研究、制定市场规则、依法行政和有效监督上来。
三、希望政府呵护和培育行业协会
国办发36号文总的精神是发展,改革为了发展,规范也是为了发展,发展行业协会商会是36号文的主线和灵魂。我们迫切希望政府加强对行业协会的指导和扶持,各方面关注和培育行业协会的改革和发展。
1、有位才有为,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要把协会发展摆上位置,把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纳入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中来,为行业协会创造更好的条件。
2、建立购买服务制度,对行业协会受政府委托开展的业务活动或提供的服务,政府应支付相应的费用,所需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在每年的财政经费里应切出一块,以保障购买服务制度落在实外。
3、在坚持发回政会分开的前提下,对行业协会已使用国有资产,不统统收回给国资委,可明确产权归属,划归行业协会使用和管理。
4、制定优惠的税收政策,针对目前行业协会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财税部门要适时研究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协会积极创收,支持协会加快发展。
5、加强立法工作,借鉴发达国家和先进地区的经验,做好立法调研和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将行业协会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
6、加强对行业协会工作的指导,要将协会纳入政府网络管理,有关的会议要通知参加,有关的文件要积极发送。每年召开一次行业协会工作会议,定期检查和部署协会工作,要积极采取措施,指导协会开展行业服务、自律、协调等工作,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为行业协会发展创造更好的外部环境,促进协会的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