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算工资总额吗

2022-04-18 财经 755阅读

单位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不算职工的工资收入。  

依据国家统计局《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组成部分未含住房公积金。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国家规定福利待遇一般指基本月薪,社会保险,其他保险和休假制度。其他的福利待遇是公司给的,不是国家规定的。

扩展资料:

企业所得税法下的“工资薪金总额”不含企业为员工支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3号)第二条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额,

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总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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