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优扶政策规定,由本市入伍的义务兵,政府发放的经济补助和部队津贴,本科生标准不低于18.6万元,专科生不低于17.8万元,高中生(职高、技校)不低于15.4万元。此项补助和津贴将每年定期增长,部分区县的补助标准在此基础上有所提高。
政策规定,从北京市入伍,服役期满且完成学业的非京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以落户北京。服役期视为本人工作经历,在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算工龄,在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服役期满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士兵退役后3年以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的,初试加10 分;专科(高职)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入伍以后,在部队荣获“优秀士兵”以上奖励的,退伍后可免试升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