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属于有参保时间限制的阶段性优惠政策,只有在政策出台时符合享受条件的特定人员才可以参保,不能补缴;
2、在当事人失地时的年龄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选择参保职工社保(不是转入,此前已经参保职工社保的,不再享受失地保险待遇);
3、具体条件: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的被征地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可选择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温岭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 保障方式
被征地人员参加养老保障分二种方式:
(一)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被征地人员,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
(二)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的被征地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可选择参加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条 实施范围和对象
(一)自本办法颁布之日起,本市范围内土地被征用的行政村中年满16周岁、持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证家庭中在册农业人员。但男满70周岁、女满65周岁的村民可以自愿参保。本办法颁布之前土地被征用的村可以参照执行。
(二)已经批准"村改居"的原行政村和集体土地80%以上被征用的村已满16周岁以上人员应当一次性整体参保。
(三)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征地人员,不纳入本办法的实施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