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了退学,就需要重新参加高考才能取得学籍了。
教育部2005年颁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退学的本专科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办理退学手续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三十四条 学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学校应当颁发肄业证书。
各大学对退学也有自己的规定,但是都是以教育部的规定为基础的。如南京邮电大学的《学籍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经批准退学的学生,须在一周内办清手续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学校不负责解决退学后的安置问题。
北京大学的学籍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 学生退学的后续事宜,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
退学学生须在退学决定书送达或公告之日起两周内办理退学手续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二)
退学学生逾期未办理离校手续者,由学校有关部门注销其在校各种关系,不予颁发肄业证书。
(三)退学学生不得申请复学。
以上规定说明,退休一旦生效,已经办理了退学手续的学生就与学校没有关系了,因此“学校不负责解决退学后的安置问题”,“退学学生不得申请复学”。各校的规定都差不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