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行驶证四年没审,不影响摩托车驾驶证,解释如下:
1、摩托车行驶证,是属于机动车行驶证,是准予机动车(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法定证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条中的相关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2、摩托车驾驶证是属于机动车驾驶证,是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中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3、如果持有摩托车驾驶证,说明已经具备驾驶“摩托车”的资格,可以驾驶与驾驶证相应准驾车型的摩托车,所以和行驶证是没有“必须”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