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有“旧政协”、“新政协”之分。
1946年1月以国民党为主召开人民政协是“旧政协”。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国共两党在重庆谈判,为组诸新政府而召开政治协商会议。1946年1月10日,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召开,参加这次会议的有中国国民党、中国共产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青年党和社会贤达五个方面。同年11月,国民党撕毁政治协商会议决议,单方面宣布召开“国民大会”,政治协商会议即旧解体。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又称“新政协”。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口号,提出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1949年1月30日,北平和平解放。6月15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在北平开幕,参加会议的代表共134人。9月17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正式决定将新政治协商会议定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举行,宣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正式成立。参加会议的的代表共662人。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这三个为新中国奠基的历史性文件及关于国旗、国歌、国都、纪年等项决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当时还肩负起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重任,完成了建立新中国的历史使命。
1954年9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至此,作为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完成了其历史使命,人民政协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继续存在。发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