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业税
旅店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提供旅店业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税率征收营业税,计算公式为: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收入额×营业税率。随着旅店业的发展,新的经营方式不断出现,旅店业中出现了凭卡服务的经营方式。即顾客入店时,店方发给一张服务卡,顾客可以凭此卡住宿、吃饭、购物和享受店方提供的各种服务。顾客离店时,凭此卡到柜台统一按住宿费结算,店方将全部收入作为住房收入。对于此种经营方式中的货物收入,即住宿的同时为顾客提供的货物,是在提供劳务的同时附带销售货物,按税法规定是混合销售行为,此种混合销售行为应征收营业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税率分别为7%、5%、1%.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
(三)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的税额,附加率为3%.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应纳营业税税额×费率。
(四)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其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税率为33%.基本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准予扣除项目金额。还设置两档优惠税率,即: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减按18%的税率计算缴纳;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减按27%的税率计算缴纳。
如果营业场所为自有房产的,还需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五)如果企业拥有房产产权的,需缴纳房产税,如果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的,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单位属于“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应缴纳城市房地产税、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房产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内资单位和个人按照房产税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两种:一是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一种是以房产的租金为计税依据。计算公式分别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评估值)*(1-扣除率)*1.2%
年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
年应纳税额=∑(各级土地面积*相应税额)。
(七)城市房地产税是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港澳台胞,按照房产原值征收的一税种。城市房地产税依房产原值计税,税率分为两种: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适用税率为1.2%;按照房租收入计税的,适用税率为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