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税 租房抵扣的疑问

2020-09-18 社会 58阅读
最近大热门话题是房租、房贷如何抵扣个税,由于新政策刚启动而个人申报的方式、申报填写内容、如何抵扣计算等等问题许多人还不熟悉,导致各自风言风语满天飞。大家本来为了省个税,结果被这些没有依据的言论误导,先交了智商税的也是大有人在。
例如网上风传的房东拒绝房客提供房东信息来抵扣个税,声称如果拿房租抵扣就涨租金或者房子就不租给你了。原因竟然是房东担心因为提供了个人出租房屋信息要被征税,所谓“租客省了100元的个税,房东要多交500元的所得税”的说法并没有什么事实依据,况且即使出租房屋需要交税,也不是这个算法。这篇文章就着重说明一下相关问题。
出租房子的税收问题
房东出租房屋增加10%以上税是谣传!
目前法定的个人出租房产和企业出租房产的税率是不同的:
个人:5%增值税(减按1.5%征收,相当于税收优惠,下同),房产税4%,个人所得税20%(减按10%征收)。这个目前都是核定征收,另外提醒一句许多地区对转租房产是不受房产税的(当然也有个别例外)。
各地原来地税对此标准不同,国税总局目前也没有就房租个税抵扣会否开始对房东征税发声统一口径,国地税合并以后各地方税务局也在等总局的说明。那么在国税总局推出的个税APP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上,老百姓目前会存在很多疑问。我们来看一下各地关于房租征税的政策具体差异,大家看看有没有各自的城市:
北京:个人出租名下房屋综合税率按5%,是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其中也规定了个人转租房产如何纳税。
上海、天津:个人出租房产税率也是5%,厦门2018年新出的规定也是按照5%计算个人出租房屋综合税率。
广州:情况分的比较细有三个档,月租金收入在2000元以下的,按4%,大于2000元但小于3万元的,按6%,月租金收入大于3万元的,按8%来征收。
深圳:分两档个人月租金收入小于3万的,按4%征收,大于3万的按6%。
重庆:按5.7%税率综合征收。
那么房东的担心成立吗?
既然按照税法出租房屋要交税,以前大家虽然都没怎么交过税,现在如果租客填写了租房信息税收机关会不会顺藤摸瓜去查房东的税呢?目前真的不必担心!
此次个税转向附加扣除的本意是对个人降税减负,让租客填写信息仅仅为了给抵扣这部分个税做依据,并不是针对房东,尤其是不会大面积去追征、查税。
必须强调的是,目前国税总局和各地税务局并没有将租客的个税抵扣和房东出租房产的交税这两件事联系起来。虽然租客提供了所有出租人的信息,仅为租房合同留存备查即可,不需要开租房租金的发票。
中介转租房屋的个税抵扣
再就是最近网上比较火的那家中介机构出租房产,一开始不允许租客填写相关信息,之后又有要求租户填写原房东信息的事情,这个在长租房市场比较火爆的一线城市也是屡见不鲜
关于中介转租房产的情况,同样可以抵扣个税,并且中介应当提供相关的租房信息和合同便于租房人去申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这个时候如果中介要求租客填报原房东(也就是房产所有人)的信息是不对的,因为出租行为是由中介租给租客的,租金收益也是中介方的。
最后特别提醒以下:任何企业对外提供的租房,都不能通过合同约定房租租金不含税,无论是企业自有还是转租的房屋。因此不能以此为理由增加其他例如“转租费用”等收费。
几个常见问题答疑:
1、工作的单身、已婚人士名下无房,可否与父母或亲属签订租房合同,这个租金可否抵扣?可以的
2、单位提供的租房补贴统一租房,是单位租的房子但个人需要承担一部分。例如房租2000元,公司承担一半,剩余一半的1000元个人承担,这块可以抵扣个税吗?
这个也是可以的,但由于租房合同是单位签订的,那么还需要单位跟个人再签订一份房租的协议,这个协议中约定个人承担的部份,这样是可以的。
3、现在填写租房房租抵扣信息的时候的租房合同时限和地址,如果以后变更了可否在申报和个税APP中填写的时候做修改?
这个是可以的,现在填报内容就写现在的,未来例如合同到期或另租了新的房屋,可以在你纳税年度内对信息做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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