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签后换(sign-and-trade,或者简写为S&T),指的是为了交易而和母队进行续约。在这个规则下,球员的签约和交易是同时进行的,如果交易在48小时内无法完成,那么签约就无效。原则上,先签后换属于交易的一种,而不属于签约的范畴,因此部分签约有关的规定不适用于先签后换。
2、关于先签后换,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签约只能够和母队进行,别的球队不行。比如说去年湖人先签后换得到纳什,只能够和太阳进行。
(2)在2011年的新劳资条款生效后,先签后换牵涉到的球员必须完成了此前的整个赛季。像2008年小牛为了得到基德而签下已经决定退役,两年没有打球的范-霍恩的事情已经被禁止了。
(3)如果该球员是受限制自由球员的话,他不能和别的球队签订有邀请合同。
(4)从2013-14赛季,通过先签后换得到球员的这一方,该操作之后的薪水不能超过“奢侈税+400万美元”。但是,如果该球队在操作之前超过这一数值,但先签后换之后降低到这个数值之下,那么该交易是成立的。
(5)从2013-14赛季开始,如果一个球队使用了奢侈税中产特例,那么不能够通过先签后换得到球员。特别说明:本条和第四条都是针对得到球员的一方,送出球员的一方无限制。
(6)赛季第一场常规赛开始前,先签后换必须完成,换句话说,常规赛开始后不允许先签后换。
(7)在先签后换中签的这一部分过程,球队不能够使用奢侈税中产特例,非奢侈税中产特例,或者其他签约时间达不到三年的特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