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拉萨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全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587元)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全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587元)的60%(4552.2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全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587元)的300%(22761元/月)。
2018-2019年拉萨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4%,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8%,个人缴2%。
2018-2019年拉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全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587元)确定。
2018-2019年拉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缴20%;
2018-2019年拉萨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按照最底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7587*20%*12=18208.8元/年
扩展资料:
西藏将加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和稽核力度,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征缴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经办责任,确保参保人员缴费,并规范西藏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统筹管理模式。
西藏人社厅不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启动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强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管理,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332元(人民币,下同)。并着手研究制定被征地农牧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具体措施。
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面,西藏人社厅积极推进和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政策,加强与承保商业保险公司协作,优化审核赔付流程,做到快报快核快赔快付,切实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340元提高到380元。
,西藏人社厅还积极推进预防、补偿、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待遇审核、调整、兑现工作。同时,计划出台新修订的《西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以落实生育医疗费用定额包干结算办法,有效控制生育医疗费用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