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达到155分是可以在广州入户的,只要积分达到100分,即可办理广州入户。
根据《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第六条 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年龄在45周岁以下、持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按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计算总积分满100分的人员,可申请积分制入户。
对符合本条规定的人员,由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结合下达并向社会公布的总量控制类指标数,根据积分排名情况确定拟入户人员名单并公示。
积分制入户人员按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分值相同时按照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在我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排名。凡经两轮排名后排序相同,作并列排名处理。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积分制入户资格。
若实际情况发生变化而需调整积分制入户计分项目、相应分值或排名规则等,调整部分专题请示市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实施。
扩展资料:
《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在审核及办理户籍迁入本市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以办理户籍名义收取任何费用或从事其他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予以查处并追究责任。
积分制入户工作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市政府——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