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器没有库存,企业应设置"库存商品"科目,核算库存商品的增减变化及其结存情况。商品验收入库时,应由"生产成本"科目转入"库存商品"科目;对外销售库存商品时,根据不同的销售方式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在建工程等领用库存商品,应按其成本转账。
库存商品明细账应按企业库存商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格设置明细账。如有存放在本企业所属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送交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以及已发出尚未办理托收手续的商品,都应单独设置明细账进行核算。库存商品明细账一般采用数量金额式。
扩展资料
商品入库前,根据国内公司发货信息表核对商品信息,经核对无误后,经办人填制《商品验收入库单》,注明商品信息(商品厂家,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入库时间等)一式三联,由经办人、财务、经理共同签字认可,商品入库。
销售人员办理出库手续,凭销售发票、商品出库单,领取商品出库。销售发票注明商品销售信息(客户信息,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由经办人签字。销售发票第一联交由销售人员留底,第四联交保管员登记,第二、三联交财务记账,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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