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责任综合保险个人是不可以购买的。
家政服务综合保险的保险目的是为了化解雇主和家政服务人员在家政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风险,包括一份家政服务人员综合保险,一份家庭财产保险,最高保额10万元,在保险有效期内(一年)可免费提供保险换人、理赔。
家政服务综合保险由雇主购买,雇主可以通过邮局、交通银行或保险公司购买家政保险。
家政服务综合保险的特点:
1、家政服务综合保险的一大特点是保费低廉,保额较高,年保费仅为30元,最高赔付额可达10万元。
2、另一特点是雇主豁免风险,家政人员得到保障。当雇主雇用的家政服务人员在本市从事家政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雇主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以化解自身的赔偿风险。保险公司将依据发生意外伤害的家政服务人员伤残等级确定赔付额,保险金是由家政服务人员本人或其法定继承人签收。
3、家政服务综合保险涵盖了本市家政服务的各种形式。由雇主购买,雇主可以是本市户籍、外省市户籍或持有合法境外护照及签证的外籍人员;雇主雇用的家政服务人员可以是本市户籍,也可以是外省市户籍;可以是全日工,也可以是钟点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