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向子公司转移资产需要缴纳什么税?

2022-08-20 财经 38阅读

不需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1、营业税:财税[2002]19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从2003年1月1日起,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不共提风险的,需要缴纳营业税。

2、土地增值税:财税[2002]19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从2003年1月1日起,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扩展资料

一个可以通过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设备投资,要有协议将设备转到子公司账上,另一个是母公司出售设备给子公司,这要开具发票,要缴相关税金。第三可以通过子公司租赁母公司设备的方法,将设备转入。

设备通过上述三个方法转移成功后,如果接收投资或出售或融资租赁设备,子公司都可以以自己的固定资产进行按月提取折旧。折旧年限税法规定十年,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划定使用年限,进行加速折旧,当然这要在财务制度中进行确定下来。

折旧相关分录:

借:制造费用

贷:累计折旧

补充:如果转移成功后,母公司可以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进行账面处理,高于账面净值的就进入营业外收入,反之进入营业外支出。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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