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行政处罚的决定不服的,依照法律规定,可以向作出处罚的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最简单的办法是向做出行政处罚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投诉。
具体方法:
1、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警告、罚款裁决或者公安机关拘留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向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出申诉,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
不服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裁决的,可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吊扣驾驶证裁决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后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主管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一次,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和主管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五日内作出复查决定。
3、对交通管理处罚不服、超过期限提出申诉的,或者事后对当场处罚决定不服提出申诉的,可以作为人民来信来访处理。
扩展资料:
开罚单后可申诉的情况:
1、车辆被套牌
遇到这种情况,驾驶人需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证明这个违章不是你犯的。
如果套牌车和你开的车不是同一款车,只要带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车主身份证、车主驾驶证和涉案车辆到场拍照取证即可;
如果套牌车与你同款,则需要证明被拍违章时,你的车辆不在违章地点,这时候停车票、高速收费票、监控录像等都有效。
除了套牌车,还有可能是号牌录入错误,这种情况也可以申诉。
2、重复录入
现在很多交通违章都是依靠电子眼和电脑来记录的,虽然准确度比较高,但偶尔还是会出现重复录入违章的情况,即车辆未移动过,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被拍摄两次违停并都被录入,这也可以申诉。
3、电子警察抓拍的违法记录资料不清晰
电子警察抓拍的违法行为记录资料是处罚的依据,所以资料必须要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若车主查询到的违法记录资料不清晰,也允许申诉。
4、避让特种车辆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中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识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如果这个时候你为了避让它们而不得已压线、掉头等违章,都可以申请撤销。
提醒:避让正在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是每个司机应尽的义务,如驾驶人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未按规定让行,将被扣3分。特种车包括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5、避让故障、事故、违法车辆
如果遇到有故障车、事故车、违章的非机动车或违章停放车辆,而不得已需要压线,然后被拍违章时,你也可以申请撤销。当然,这个时候你需要证明当时所处的情况,你可以用行车记录仪或者手机拍下当时的实际路况。
6、信号灯故障
因为交通信号故障而造成的违章,比如不变灯、灯光交替错误等,可以进行申诉。你需要证明的是当时信号灯的确是坏了,最好的办法就是录视频或者用行车记录仪记录下来。
7、标识不明
由于没有及时清除停车线的痕迹,并且附近没有树立停车的标识,这种情况可以进行申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