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德”为明宣宗朱瞻基年号。宣德时,景德镇将洪武的龙缸窑的一半改为青窑。窑位增至五十八座,御器的烧造量一时猛增。宣窑制品是明代最为精致的瓷器,尤其是青花瓷,已达到了很高水平。史载:“宣窑器,无物不佳,小巧尤妙,此明窑极盛时也。”
宣德官窑有极为严格的管理制度。朝廷派官员督陶,负责宫廷用瓷的生产。特别是对贡余品、次品管理近乎苛刻,督陶官张善“贪酷虐下人不堪所造御用瓷,多以分馈其同列”。宣德二年(1427年),为了整肃纪纲,怒斩督陶官,官窑贡余品、次品一律集中打碎,就地掩埋,既维护了皇权的威严,也打出了官窑瓷器的至精至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