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轧盘条 根据GBT14981-2004的规定,5~10mm的热轧钢盘条,直径允许偏差为±0.3mm;10.5~16mm的热轧钢盘条,直径允许偏差为±0.4mm。
二、热轧光圆钢筋
根据GB1499.1-2008的规定,6~12mm的热轧光圆钢筋,直径允许偏差为±0.3mm;14~16mm的热轧光圆钢筋,直径允许偏差为±0.4mm。
当热轧光圆钢筋生产日期为2008年9月1日前的,可以按GB13013-91标准,即6~20mm的热轧光圆钢筋,直径允许偏差为±0.4mm。
三、热轧带肋钢筋(HRB335、HRB400)
根据GB1499.2-2008的规定,常见规格的带肋钢筋的尺寸及允许偏差列表如下:
GB1499.2-2007规定,10mm以下的带肋钢筋,可以不在钢筋表面轧制标志。因此,对于无标志的钢筋应防止不法商人用二级钢代替三级钢。
凡发现工程现场有无标志、无铭牌的钢盘条、光圆钢筋、带肋钢筋,质监员应通知材料检测公司人员到现场,监督抽样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