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超联赛改革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是取消2008赛季运动员的双向选择权,运动员要服从摘牌的结果;其二是对运动员的薪水做出了明确的限定。特级运动员年薪80万元到120万元,一级运动员年薪30万元到60万元。而此前,运动员的薪水只是有个薪金范围。
理解乒羽中心对运动员“限薪”的良苦用心,“运动员用成绩说话,如果成绩好自然可以多拿一些奖金,成绩差就不值那么多钱了。”而乒羽中心方面解释说,“这样是为了减轻俱乐部的负担,希望俱乐部可以负担起联赛的费用,因此在本次摘牌严格执行限薪令。”
而与运动员薪水相关的是摘牌费,俱乐部最终给出的价格将与运动员的薪水息息相关。就以目前世界排名第一的名将马龙为例,如果最终成交价格是500万元,那么除去马龙的工资和给原培养单位的30万元基准数,还剩下350万元,其中70%作为联赛的公共奖金,30%仍旧作为培养单位的收入。以此类推,摘牌价格越高,那么乒超联赛奖金池的资金就越多,原培养单位也就越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