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大党章对党员干部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
党章对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党章明确指出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党的建设必须适应形势发展和情况的变化,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从严治党,把党建设成为领导全国人民沿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核心。把坚持悉春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全心全意迅陵为人民服务,坚持民主集中睁昌耐制,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四项基本要求。同时强调要围绕经济建设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实行民主的科学的决策,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方法,提高领导水平。党章还明确提出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的任务。在总纲中第一次提出:“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党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在条文部分,把“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规定为党员的义务,把“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作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一项基本条件。这也充分表明我们党对党内腐败现象的关注和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