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法律依据

2023-05-02 综合 16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碰册,不收学费、杂费。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扩展资料

《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清陪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中国基础教育的应试成分太重,教育的内容和方式主要围绕应付升学考试,不太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因而为人所诟病。因此,“减负”与“综合素质”成为中国基础教育实践与改革的政治正确,改革的目标和手段都围绕这二者转圈。

但是另一方面,调研发现,学校在不断调整制度、制定政策给学生减负,包括不布置作业、教材内容简单化、压缩学生在校时间、小初不再笔试、增加文娱活动内容等,目的是希望学答吵蠢生能够有更多的自主支配时间快乐成长和提高各方面素质。但在实践中却出现了相反的结果,学生的负担不减反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