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商品房室内屋顶水平误差是在正负2cm以内。
根据《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3)5.2.3条规定:
砖砌体:清水墙表面平整度允许误差为5mm,混水墙平整度允许误差为8mm。每层垂直度允许偏差为5mm;全高≤10m,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0mm;全高>10m,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0mm。
为加强砌体纵横之间的连接,与构造柱相邻的墙体,应以马牙槎相接,并沿高度方向每间隔500mm设置2φ6拉结钢筋,拉结钢筋每边伸入墙内锚固,锚固长度不宜小于600mm,最后再浇灌混凝土。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